2.切实保护商标权。市工商局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着力查处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权等违法案件,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执法力度,避免侵权物品流入市场;集中查处侵犯知名企业字号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案件;建立商标预警体系,帮助企业应对商标竞争威胁和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严历查处一批国内外高知名度商标侵权假冒大案要案。
3.切实保护版权。市版权局要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图书、音像制品、软件市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计算机软件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版权产品生产、销售和传播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生产、制作、销售和传播著作权产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及时曝光重大侵权盗版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版权宣传教育,普及版权知识。
继续严格执行东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配发正版软件的通知》精神,在确保政府机关完成使用正版软件的基础上,巩固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逐步推进中小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4.切实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市质监局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和查处冒用、滥用、伪造厂名、厂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及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格审查生产企业相关资质条件,严格发放生产许可证程序。
5.切实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市农业局要以农业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建设为重点,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打击无证和假冒生产销售农作物授权品种,打击假冒、伪造农产品质量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大力整顿和净化种子、农产品市场环境。
(三)多管齐下,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市公安局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并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商请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
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合力。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农业局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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