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0〕16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东莞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决定》要求,到2012年我市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的数量要达到省下达的目标。为择优选定培育对象,做好分步实施计划,在我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大企业(集团)(以下简称大企业),通过实施大企业战略,不断优化企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我市经济发展的新跨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企业和重大项目为载体,通过政策引导和分类指导扶优扶强,加快培育一批规模优势明显、带动作用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
(二)基本原则。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要遵循以下原则。
1.市场运作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尊重企业意愿,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2.政策引导原则。政府通过制定政策、营造环境等措施将资源重点向纳入培育范围的企业倾斜,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3.统筹兼顾原则。正确处理企业集团跨区域、跨所有制整合的各种利益调整关系,充分调动镇(街)和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的合力。
4.引进培育原则。坚持引进和培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引资工作,大力引进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大企业。对规模大、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现有重点企业,切实解决其发展壮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总体目标。以规模较大的现有企业和新引进的大企业(项目)为重点,培育发展一批生产经营规模大,主业优势明显,具有较强投资融资能力、扩张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能带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大企业。力争到2012年,有15家企业的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100亿元,超百亿元的企业达3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