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经信部门要加强与铁路、通讯、邮政等部门的协调,确保春运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春运期间我市汽(柴)油、天然气供应计划和应急预案,积极协调省经信委和中石化、中石油两大供应商,增加我市汽(柴)油、天然气供应量,市内各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要优先解决客运车辆油料供应,确保旅客运输正常。
(十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落实道路、水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全市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二)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制定春运卫生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码头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保障广大旅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十三)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情况调查,宣传春运动态信息,协调组织好留莞新莞人的过节生活安排。
(十四)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市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各镇街、有关部门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十五)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客票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十六)市总工会要积极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动员各企业组织员工留莞过年,并要安排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安排好留莞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娱生活。
(十七)中国移动通信东莞分公司要运用短信平台,根据需要及时向广大群众发送春运信息,引导广大旅客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引导旅客有序流动。
(十八)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及天气趋势预测,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台风、暴雨、寒冷等预警信号。
(十九)各运输单位要加强车船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车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运输车船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车船的始发正点率。客运站、码头要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客运站、码头、车船的“脏、乱、差”问题,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舒适的候车船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春运大局意识。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做好春运工作上,把行动统一到全市春运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加强协调,互通情况,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尤其要注重安全监督管理,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春运办。
(二)突出抓好春运安全。安全是春运工作的前提,责任重大。各镇街、各部门要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抓好春运的安全生产工作。
1.落实责任追究。各镇街、各部门、各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设备、有检查、有记录,对于一次发生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国家要调查追究责任;对于公路运输一次发生20人以上,水路运输一次发生1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省有关部门要调查处理;对于一次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市有关部门和主要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同时报告省有关部门;对于发生特大群死群伤事故,按照国家和交通部、省政府的“四不放过”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开展隐患排查。各汽车客运站必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安检、车检、消防设施设备,严格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和超载出站。要设置“三品”检查岗,严格查堵危险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认真检查,严禁携带“三品”上车。汽车运输企业要做好车辆的防冻、防滑、防雾工作。要按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