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镇街要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春运工作的领导,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要安排足够的展馆、体育馆、学校等场所作为应急安置点并以候乘客流为依据,合理确定启用时机。特别是常平镇政府要会同东莞东火车站加强东莞东火车站区域春运组织协调工作,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旅客滞留事件。同时,各镇街要联合辖区安监、海事、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市政府应急办要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省政府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派驻500名以上公安和治安人员维护好各客运站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贩假票、炒票、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加大对客车无牌无证、超载滥载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船。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确保广大群众走得了、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要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保障能力。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车辆进出站登记检查制度,确保旅客运输安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要组织力量打击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五)海事部门要加强对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加强沉船打捞工作。春运期间要加大对重点水域的现场巡航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超载船舶和非法载客船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四客一危”重点船舶的监管,维持良好的通航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六)公路管养部门要确保公路畅通,桥梁安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发现路障及时清理,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所有公路工程在春运到来时确实不能停工的,要保证至少两车道通行,并安排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要做好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标识的检查和整修工作;公路收费站要开足通道,缩短收费时间,提高通行能力。
(七)航道部门要确保航道安全畅通,保证航标、标灯的正常工作;加强航标检修工作,保证维护水深,重要航段派人守滩。
(八)人力资源部门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春运办。联合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做好动员工作,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莞过年,指导企业做好留莞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期间的生活和文娱活动安排。同时要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力度,查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确保工人足额领取工资;协助镇街做好慰问留莞过年外来务工人员的活动;配合铁路部门做好团体票预订预售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购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疏运外来务工人员工作,避免客运站场形成猛然的返乡客流;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提前放假工作,错开春运客流高峰。
(九)铁路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好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完善“电话订票、定点分散取票”服务。做好团体票预订预售工作,尽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购票要求,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有序乘车。制定春运售票方案,以电话订票为主。加强与各镇街、人力资源部门的联系,要在春运开始前10天开始预售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市春运办和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售票情况,以免旅客集中到常平东莞东火车站购票。另外,要制定疏导外来务工人员的春运应急方案,做到安全有序。会同市公安部门、常平镇政府维持好东莞东火车站周边区域特别是站前广场的候车、治安秩序。同时,制订好详细的退票机制,做好团体订票记录,一旦发生异常天气导致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退票预案,疏散滞留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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