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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东莞市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东莞市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东府〔2010〕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口计生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推动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的工作思路,推动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不断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和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使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低生育水平得到进一步稳定,较好地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镇街、单位、村(社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市政府决定,评选长安镇、南城街道等27个镇街为“东莞市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镇街”,洪梅镇等5个镇街为“东莞市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达标镇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21个单位为“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办等30个单位为“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市公安局、长安镇等10个单位和镇街为“2010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莞城街道、石龙镇等26个镇街为“2010年度无政策外多孩出生镇街”,莞城街道西隅社区、石龙镇忠维村等384个村(社区)为“2010年度无政策外出生村(社区)”。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巩固已有成果,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并号召全市各镇街、各单位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要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区实际、本部门业务特点和本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完成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新城、法治社会、和谐东莞,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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