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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金融发展、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推进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金融发展。

  (四)负责联系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

  (六)完善深圳金融业整体布局,加强对金融功能区的服务指导;协调开展深港金融业交流,促进区域金融合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及各部门大力配合下,市金融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各项金融方针政策,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深港金融合作。

  1.配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阶段扩大试点工作。2010年深圳银行业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6380笔,金额1115亿元,占全国的22%,交易涉及26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首笔再保险业务跨境人民币结算。

  2.参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重点负责其中创新金融部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并公布。

  (二)推进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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