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三、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2011年度,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特区一体化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应急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民防和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不断上新台阶,为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我市成功举办,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环境,提供安全保障。重点工作任务有: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一)组织部署,全力防范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目标:充分发挥市安委办的综合协调职能,指导、督促各区各部门切实履行公共安全“属地管理”、“一岗双责”职责,统筹抓好本辖区公共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

进度:3月底前,组织召开第一季度全市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

6月底前,组织召开第二季度全市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半年安全工作。

9月底前,组织召开第三季度全市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12月底前,组织召开第四季度全市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工作会议,部署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二)督促各区和市直各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加强对安全隐患风险高的企业和场所的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按照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纲要的部署,强化事前预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

进度:3月底前,督促各区和市相关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和“六小”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6月底前,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事故多发行业或领域的专项检查治理。

9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12月底前,组织对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

(三)开展全市生产安全重点区域和行业挂牌整治。

目标:着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进行专项督导,推行生产安全重点区域和行业挂牌整治制度,对事故超指标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街道和行业监管部门,予以为期一年的挂牌整治,改善有关区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整体状况。

进度:3月底前,研究制定《深圳市生产安全重点区域和行业挂牌整治暂行办法》。

6月底前,研究制定《深圳市生产安全重点区域和行业挂牌整治摘牌验收评分细则》。

9月底前,对达到生产安全重点区域或行业条件的街道或区级行业部门开展挂牌整治试点。

12月底前,组织对全年生产安全重点区域和行业挂牌整治试点工作进行总结。

(四)完善公共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目标:进一步完善12350安全隐患举报受理机制,积极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社区网格巡查、群众举报核查、企业单位自查、执法部门监察的全面、系统、动态的隐患排查监测机制,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格局。

进度:3月底前,开展12350公共安全隐患举报热线广播宣传活动。

6月底前,通报上半年全市公共安全隐患举报受理情况。

9月底前,举报事项核实率达到70%。

12月底前,举报事项核实率达到90%;通报全年全市公共安全隐患举报受理情况。

(五)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

目标:进一步推动全市应急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和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规范化建设,做到救援装备基本完善、队伍训练走上正轨,形成战斗力。

进度:3月底前,指导、督促各区(新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部挂牌成立。

6月底前,调查摸底全市各类应急队伍建设情况,登记造册。

9月底前,完成市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12月底前,指导、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六)加强应急演练工作。

目标:根据各项预案,加强对应急演练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进一步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进度:3月底前,指导、督促各区(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培训工作。

6月底前,指导、督促各区(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大运会应急演练工作。

大运会前,组织一次综合型应急演练。

12月底前,总结大运会应急演练工作。

(七)加强应急平台建设。

目标:完成市应急指挥系统与大运会赛事系统及安保系统的对接项目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进度:3月底前,完成项目概算报批。

6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启动项目建设。

8月底前,实施并完成项目建设。

12月底前,项目验收。

(八)积极推进地震避难场所建设。

目标:指导各部门、各区(新区)、街道开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地震避难场所建设工作。

进度:3月底前,收集、准备地震避难场所建设标准的相关材料。

6月底前,向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发文,下发地震避难场所建设标准。

9月底前,督促指导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地震避难场所建设方案。

12月底前,督促指导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地震避难场所建设落实情况。

(九)加大公共安全宣传普及力度。

目标:积极发挥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应急管理人员、中小学生、企业从业人员、社区群众等重点人群开展相关培训。提升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和重点人群的安全素质。

进度:第一季度,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全市中小企业员工岗前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

第二季度,联系教育部门,重点推进开展全市中小学生的逃生自救培训。

第三季度,会同相关部门,重点针对全市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安全防范技能专题培训。

第四季度,重点针对广大市民逃生自救能力薄弱环节开展系列培训。

(十)修订深圳市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各区、各部门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目标:加强对预案的规范管理。全面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加强对企业预案的备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进度:3月底前,对各区各部门应急预案修订情况进行调研,起草深圳市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初稿)。

6月底前,征求各区各部门对深圳市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初稿)的意见,并修改完善。

9月底前,起草深圳市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

12月底前,依据深圳市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指导各区各部门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进行工作总结。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