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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一是出台《关于服务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改革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制度,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创新维权思维和手段,切实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动态信息数据库并试运行,逐步建立与企业登记注册数据库、机构代码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交换机制,构建完善、实用、动态、准确的电子商务主体信息数据库。三是创新电子商务市场消费维权手段。我市首家电子商务企业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于2010年9月30日正式上线,探索电子商务领域消费维权模式。四是推动建立电子商务诚信联盟。首个深圳市电子商务诚信联盟于2010年9月20日成立,发布“深圳市电子商务诚信公约”,公开接受广大电子商务消费者、网民及互联网从业者监督,共同打造电子商务市场诚信环境。

  (三)深化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设情况。

  不断巩固、规范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基础,以热点服务行业为切入点,加强宣传推广,开展行政指导,促进行业规范,完善以“和解在先”处理消费争议为原则、以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为载体、以互联网为主要信息沟通渠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模式,提前完成年度建站目标。2010年,新增消费者权益服务站144家,全市消费者权益服务站达1507家。全年共向消费者权益服务站转办消费者申诉投诉6942件,占全市18188件的38.2%。服务站成为应用广泛的各方紧密沟通的管道、化解消费争议的窗口、企业责任回归的平台、市场监督管理的前哨。

  (四)创新维权申诉举报制度情况。

  一是于2010年4月底前统一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外网站、办公大楼、办事窗口公布的咨询举报申诉电话,方便市民咨询申诉。二是制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举报申诉中心简化咨询举报申诉工作指引》,按照便民合法原则对咨询、举报、申诉信息进行简化。三是整合接听登记业务。在原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原市知识产权局投诉举报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基础上,统一12315、12358、12365、12330、12312五条热线接听登记工作。四是举办“申诉举报市民体验日活动”,请市民代表走进接线大厅了解热线接听的基本情况,与市民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五)提升电梯故障及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情况。

  一是制定《深圳市电梯应急处置工作指引》,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组建电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二是修订《深圳市电梯生产单位违章扣分管理办法》,并向140多家电梯生产单位进行宣传。三是联合企业在龙华街道金地梅陇镇小区等地开展了寓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情景模拟于一体的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对220家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了检查。

  (六)规范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出台《深圳市食品流通许可暂行办法》、《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深圳市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造及资金补贴办法》,并指导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改造升级,推动全市豆制品生产经营“三化”改造及补贴工作,提高豆制品生产经营行业水平。二是全面承接并基本理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通过了解餐饮行业的现状、准入模式以及准入工作的重点、难点等有关问题,启动食品准入文件体系的制定以及系统软件的开发等工作。设计完善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等申请表格以及现场核查表、内部审批表等内部文书合计23种。三是制定《现制现售即食食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指引(试行)》等一批审查标准,完善了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四是实现通过我局网站及时统一对外发布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发布23种办事指南、提供25种表格下载及5种即时更新的查询服务。

  (七)推进民生计量工作情况。

  组织市计量法定检定机构开展检定服务,持续保持全市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全覆盖周期检定;开展统一配备常用现场计量检测装置,提高现场检查预判能力;组织全市集贸市场签订“深圳市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责任书”,确保每家集贸市场设置1台以上的“公平秤”;开展“520”世界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民生计量地图。

  (八)实施食品安全宣传与企业培训计划情况。

  1-2月份,在深圳晚报设置了“聚焦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专栏,及时发布了四季豆和年夜饭的食品安全提示,在我局门户网站连续发布了7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上半年,我局全系统共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的法规宣传和管理培训123场次,累计培训食品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其他食品经营者等10411人次,有效地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印制、发放了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宣传册近12万份,发布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10余条,并连续7天在深圳电视台播出食品安全公益广告。

  (九)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情况。

  完成24家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任务。一是广泛宣传动员,不断增强市场开办单位责任意识,鼓励有条件的市场进行分类改造,并积极争取相关社区支持配合,提高市场开办单位改造积极性,确保工程进度。二是对已完成改造升级的市场,规范验收程序,加快验收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市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验收达标的市场,及时落实扶持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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