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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7.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联合公安、国税开展15次打击假发票整治行动,捣毁犯罪窝点3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0多名,缴获假发票800多万份。

  8.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对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药品经销业、交通运输业、非居民企业和税务代理共5个行业123户企业实施了税务检查,查补收入8647万元。

  9.简化税务登记。率先全省实现国地税联合办证,在全市国、地税53个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已有10万多户纳税人享受到这项便利服务。

  10.优化纳税服务。全年完成14个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任务。开放税收法规库。建立纳税人学校,举办8期培训班,对2300多户纳税人进行了纳税辅导培训。升级12366地税纳税服务平台,与市国税局实现服务号码共享。

  三、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组织全市地方税收收入。

目标:围绕市政府下达我局的825亿元地方级收入任务(含契税),深化税收分析,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效,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第一季度:研判经济形势,测算全市税收情况,根据收入任务编制税收计划,并分解到各区。

第二季度:深化税收收入分析,强化政策效应分析,跟踪管理各区地税局年度税收任务完成情况,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第三季度: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态势,加强对影响税收收入变动因素的跟踪监控,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税收调研和分析,对下属各区地税局收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

第四季度:完成年度税收任务。

计划统计处下属各区局

(二)深化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管理。

目标:加强个人收入档案和代扣代缴明细账管理,完善双向申报制度,进一步推广应用个税管理系统,力争实现全年90%以上税款、90%以上纳税人纳入该系统管理,增强社会公众纳税意识。

第一季度:开展全员全额申报数据比对分析,催促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申报;做好2010年度完税证明主动寄递工作。

第二季度:制订个税管理系统常态化培训办法;启动完税证明自助打印终端系统建设;开展双向申报数据比对分析,对未办理自行申报纳税人进行核查。

第三季度:组织个税管理系统业务内部培训;分类梳理扣缴义务人,继续推进个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

第四季度:完税证明自助打印终端系统试点上线运行。

税务二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下属各区局纳税服务局

(三)为纳税人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款多退少补。

目标:做好纳税人2010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工作。

第一季度:发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告,制定汇算清缴工作方案,规范汇算清缴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措施。

第二季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辅导,稳步推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进度达到50%。

第三季度:完成汇算清缴汇总、统计、总结上报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汇算清缴申报审核工作,进一步利用汇算清缴资料开展审核评税,掌握我市企业经营情况。

税务二处、涉外税务处下属各区局

(四)推广建安自开票以及网络发票(一期)。

目标:通过建安自开票项目管理和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推广,支持纳税人通过网络全天候在线开具发票,在极大便利纳税人的同时,减少征收大厅工作压力,及时掌握行业税源信息。

第一季度:完成建安自开票管理系统和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需求编写。

第二季度:制定网络发票推广方案,初步完成建安行业推广网络发票的准备工作。

第三季度:在建安行业开始推广网络发票,做好房地产行业网络发票的推广准备工作。

第四季度:在房地产、国际货代、国际船代、国际运输、保险中介、报关代理等行业推广网络发票。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税务一处、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五)制定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目标:对难以完整准确提供应税合同及凭证的纳税人,依法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并据以计算缴纳印花税,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水平。

第一季度:初步拟定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基本框架。

第二季度:开展调研,确定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

第三季度:组织基层局进行政策研讨,形成办法拟定稿报局领导研究审定。

第四季度:实施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税务三处、政策法规处

(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

目标:联合公安、国税部门,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净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收和经济秩序。

第一季度:做好上一年度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总结上一年度的工作经验,提出工作建议。

第二季度: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制定本年度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拟对检查处理的违法受票企业不少于300户企业,并对总局下达的重点检查企业开展检查。

第三季度:在我市全面开展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对受票企业和总局下达的重点发票检查企业进行检查,并协助和联合公安机关打击“卖方市场”违法行动。

第四季度: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发挥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

各稽查局、

下属各区局

(七)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目标:对部分行业、企业实施税收检查,规范税收秩序;通过分析检查案例,提出改进税收征管的措施和建议,强化税收征管。

第一季度: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安排,制定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拟确定5个行业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企业100户。

第二季度:根据工作方案,各稽查局根据各区的经济情况和行业特点,筛选并确定检查对象,做好专项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

第三季度:各稽查局全面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对象施行具体检查,并向上级税务部门进行阶段工作汇报。

第四季度:完成年初计划检查工作,对典型案件进行案例分析,提出改进税收征管的措施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征管质效。

各稽查局

(八)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

目标:努力抓好办税服务厅第二批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办税公开制度,整合服务资源,深化纳税服务措施的执行力。

第一季度:完成光明新区局、光明新区公明办税服务厅、龙岗区局横岗税所标识制作安装工作。对办税服务厅办税公开和规范窗口服务相关内容进行工作调研。

第二季度:完成龙岗区局南湾、龙华、坂田、坪地税所、坪山新区局标识和硬件设施统计勘测工作。完成《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税公开制度(征求意见稿)》。对基层不规范事项进行清理,对服务资源提出整合改进建议。

第三季度:完成保税区局、盐田区局、宝安区局西乡税所标识和硬件设施统计勘测工作。指导各办税服务厅落实办税公开制度。

第四季度:完成坪山新区局、龙岗区局南湾、坂田、坪地税所、保税区局、盐田区局、宝安区局龙华、西乡税所标识制作和安装工作。检查办税服务厅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

纳税服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机关服务中心、下属各区局

(九)加快推进前海税制研究。

目标:加快推进前海税制研究,配合市政府,做好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汇报请示,对前海总体规划中已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国家同意以对我市更有利的方式实施。

第一季度:加强与市财委、前海管理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前海立法、政策制定、招商引资以及基础建设情况。

第二季度:积极主动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工作,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第三季度:对已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细化工作,研究实施细则。结合前海产业规划,开展前瞻性政策研究。

第四季度:加强前海税收政策的落实和宣传,使政策执行更加具体到位,努力营造有利于前海发展的税收环境,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政策法规处、税务一处、

税务二处、

税务三处、

涉外税务处、

办公室

(十)打造电子税务局(一期)。

目标:做好电子税务局项目的需求编写,监控项目的建设,整合各种电子办税渠道,方便纳税人,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

第一季度:启动立项,成立项目组,研究制定电子税务局的总体设计架构、建设方案,准备相关立项材料。

第二季度:根据市政府招标采购要求,报送立项材料。研究制定电子税务局的业务需求和技术实现方案。

第三季度:立项批复后制定招标文件,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招标程序后,开展电子税务局项目的开发实施。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完成电子税务局前端功能改造,实现应申报、欠税等事项的智能提醒,缴税和发票查询,在线咨询,纳税证明等事项的自助办理。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纳税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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