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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涉税重大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各项税收、规费、基金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二)承担国家、省规定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税费和市政府指定征收的其他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三)组织开展经济税源分析,参与研究有关经济政策。

  (四)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五)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六)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0年,我局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1.组织全市地方税收收入。税收规模实现历史性跨越,全年组织地方级收入(含契税)717.6亿元,比上年增长21.01%,增收124.58亿元。

  2.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受理。共受理17.5万纳税人申报,连续四年超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任务。

  3.试行按年主动开具和寄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完成291127份完税证明信函的印制、封装和邮政寄递工作,并为未收到信函的纳税人补充开具20.7万份完税证明。

  4.为纳税人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款多退少补。完成汇算清缴企业45,761户,同比增加7,903户,增长20.88%。汇算清缴税额84.62亿元,同比增加34.90亿元,增长70%。

  5.推广应用建筑安装业税收(代开票)管理系统。提前于3月10日全面推广该系统,实现全市建安信息共享,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6.完成发票简并、换版。统印发票由现行的22种减为8种。率先采用新型防伪措施印制发票,全面实现发票换版,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我局发票防伪已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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