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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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推进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启动相关政策调研工作,基本建立全寿命周期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努力打造绿色建筑之都。
| 目标:建设100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基本完成17部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建筑技术集成库,启动绿色建筑立法工作。
进度:第一季度,启动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路线集成库编制工作;全年有序推进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建设,开展绿色建筑认证工作;组团参加第七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
第二季度,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政策调研工作,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化城市相关试点工作。
第三季度,形成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初稿,为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服务。
第四季度,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完成绿色建筑技术路线集成库编制工作。
| 节能科技与建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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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6万套、新开工3万套,竣工1万套。
| 目标: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6万套、新开工3万套,竣工1万套。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编制《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完成《深圳市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初稿并上报市政府。
第二季度,印发《深圳市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第三季度,统筹推进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取得选址意见书。
第四季度,统筹推进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取得规划设计要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新开工3万套,竣工1万套,确定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应项目清单。
| 住房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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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等多种住房保障模式。
| 目标: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和多种住房保障模式。
进度:第一季度,推动人才安居工程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协助法制办报审人才安居工程及安居型商品房配套政策。
第二季度,起草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配套政策,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配套政策细则。
第三季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配套政策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四季度,完善并上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等相关配套政策。
|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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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燃气实施建设,逐步实现建成区燃气管网全覆盖,启动实施《深圳市燃气一体化发展方案》。
| 目标:全年完成城市燃气管网建设115公里,完善市政管网建设。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管线建设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建设资金。
第二季度,完成管线建设报批。
第三季度,完成管线建设10公里。
第四季度,完成管线建设105公里。
| 燃气发展与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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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促进燃气行业从居民生活用气向城市能源供应产业的转变,加快推进西气东输二线深港支干线项目等重大燃气项目建设。
| 目标:全年完成高压管线工程30公里。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6公里。
第二季度,完成8公里。
第三季度,完成3公里。
第四季度,完成13公里。
| 燃气发展与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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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突出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管控。重大项目施工实行远程视频监控,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大力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100%实行样板引路。
| 目标: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为建设全国“标准化”试点城市打好基础。
进度:第一季度,全市重大项目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第二季度,完成轨道交通工程二期各条线路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管工作。
第三季度,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完成达标工作;所有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按照规定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完成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一期)开发工作,并安装运行。
第四季度,制定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编制图集等工作,并在工地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
| 质量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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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居民住房消费的政策性金融支持。
| 目标: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布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实现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00亿元。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规定》的起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季度,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调研工作。
第三季度,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1.制订完成归集扩面工作方案。
2.提请召开全市归集扩面动员大会。
3.完成第一轮归集扩面及催缴工作。
第四季度,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展的基础条件。
1.完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的起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完成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招标工作。
3.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设计。
4.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开发工作。
| 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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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 目标:落实人才安居工作。
进度:第一季度,受理首批人才安居工程申请审核。
第二季度,落实首批人才安居工作。
第三季度,落实首批人才安居工作。
第四季度,推动人才安居工程配套政策出台。
|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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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 目标: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施工招标示范文本的修订,完善计算机评标系统升级。
第二季度,完成《特殊工程发包办法》并报送市法制办;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综合培训;创新评标手段,推广先评后抽、票选抽签法。
第三季度,完成《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理办法》、《承包商履约评价办法》并报送市法制办。
第四季度,完成创新招标模式,试行大标段招标,创新评标手段,初步实现异地市远程联网评标和专家库联网。
| 建筑市场与招投标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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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 目标:加强执业人员的执业管理,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抽查力度,规范勘察市场。
进度:第一季度,做好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试点工作,完成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补录工作。
第二季度,7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审查、情况备案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第三季度,完成并公布第一批勘察类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
第四季度,大力宣传建筑设计成果,鼓励创新设计,组织开展各项设计竞赛,推进设计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筑设计行业发展。
| 勘察设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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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 目标:通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创建区级物业服务文明示范点65个,市级物业服务文明示范点56个,每月评选出物业服务微笑使者500名,为大运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2011年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发布物业管理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倡议书。
第二季度,颁布《深圳市物业服务通用规范》和《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结合物业项目“市优”、“区优”考评工作,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第三季度,宣传贯彻《深圳市物业服务通用规范》和《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结合物业项目“省优”考评工作,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第四季度,结合物业项目“国优”评选工作,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终开展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指数测评工作,对我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进行科学评价。
| 物业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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