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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审计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对评审结论为拆除重建的校舍进行了逐一核实,对评审结论为加固的校舍进行了抽查,对存在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按期向省审计厅报告了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6个,促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开展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保证扶贫济困活动有效开展。

  --继续推进审计“阳光工程”,依照规定程序通过深圳审计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326份。

  三、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一)以部门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为监督重点,深化预算执行审计。

目标:建立以财政管理审计为核心,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财政收入征管情况审计为基础的财政审计大格局,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时效性和建设性。

进度:3月底前,制定印发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6月底前,由各有关业务处对地方财政管理、有关部门组织收入情况、部门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等进行审计。

9月底前,汇总各处室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并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12月底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和责任追究,并报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围绕加强社会建设,积极开展绩效审计。

目标: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要求,以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的使用管理绩效为主线,重点选择我市十二五规划中涉及社会建设的资金和项目开展审计,发挥绩效审计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进度:3月底前,围绕工作目标选择年度绩效审计项目并向市政府报告。督促完成上一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汇总报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

6月底前,做好各项目的审前准备工作,组织实施绩效审计项目。

9月底前,组织实施绩效审计项目。

12月底前,汇总绩效审计结果,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绩效审计工作情况。

(三)开展地方政府债务审计调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目标:通过对区级政府性债务审计,摸清区级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形成的原因是否合理合规,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债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偿还是否存在风险,并通过对审计情况的深入分析,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进度:3月底前,组织培训,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5月底前,组织对我市六个行政区实施审计,向审计署报告审计结果。

12月底前,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四)对筹办大运会项目建设情况实施审计,促进节俭、廉洁办大运。

目标: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运场馆建设“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保节俭、保廉洁”的要求,对筹办大运会项目建设情况实施审计,做好重点工程的审计监督和服务,及时做好标底(预算)、工程结算审计。

进度:3月底前,完成黄阁路改造、飞碟靶场等项目标底审计。

6月底前,完成大运村桩基项目结算审计。

9月底前,完成大运中心主体育场主体砼结构项目结算审计。

12月底前,完成大运路市政工程项目结算审计。

12月底前,完成大运会执行局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五)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审计,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目标: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以轨道交通建设二期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为工作重点,确保项目预算执行真实、合法。

进度:3月底前,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等工作安排。

6月底前,根据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开展跟踪审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送审工程结算资料,完善相关手续。

9月底前,实施跟踪审计,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12月底前,实施跟踪审计,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审计建议。

(六)按期完成好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配合做好区级换届工作。

目标:根据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配合区级换届工作,完成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积极促进审计结果有效运用。

进度:3月底前,配合组织部门完成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6月底前,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六区区委书记区长、政协主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9月底前,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时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12月底前,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七)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行情况审计,加强对社会保险资金的监督管理。

目标:在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基金结余是否安全、运行是否真实合规,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进度:3月底前,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

6月底前,组织开展深圳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行情况审计。

9月底前,组织开展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

12月底前,按要求提交审计结果报告。

(八)开展医院收费审计调查,关注医院收费和减轻百姓就医负担问题,规范医疗收费。

目标:通过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收费项目开展审计调查,揭露医院“以药养医”和收费方面的违规问题,促进医院规范收费,切实了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原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医院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进度:3月底前,组织实施审计。

6月底前,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向省审计厅报告审计结果。

9月底前,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12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

(九)开展对口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促进援建资金安全、合规、节约和有效使用。

目标:根据我市支援新疆建设的总体规划,掌握我市支援新疆建设的总体情况,促进我市支援新疆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揭示和查处援疆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以及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防止损失浪费,遏制腐败的发生,促进援建资金安全、合规、节约和有效使用。

进度:3月底前,制定年度对口支援新疆建设项目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对象和范围、重点审计内容、工作安排。

6月底前,派出审计组开展援疆建设项目审计。

9月底前,继续开展援疆建设项目审计;综合分析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12月底前,完成年度援疆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任务,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年度审计结果。

(十)开展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物资审计,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

目标: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物资在接收、管理、分配和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维护资金物资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进度:3月底前,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6月底前,开展深圳市甘肃舟曲救灾资金物资和灾后重建资金跟踪审计。

9月底前,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捐赠款物专项跟踪审计。

12月底前,按要求向上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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