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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审计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五)组织实施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和社区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定权限领导下级审计机关;协助管理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协助任免负责人。

  (十)承办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市审计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推进改善民生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市审计局将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规定的每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定期公布任务的进展情况,督促按照责任目标及进度开展工作,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先后于7月、11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内容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被审单位高度重视,获得公众关注和好评。

  --组织实施了8个独立类型的绩效审计项目,绩效审计工作报告于11月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报告内容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进一步扩大了绩效审计的社会影响。

  --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

  --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完成了对口支援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恢复重建直接援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加强大运会场馆建设审计,已完成大运中心桩基工程结算、大运媒体中心(MMC)总承包工程结算等审计工作,审计金额合计6.14亿元,审计核减0.17亿元。

  --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审计,完成地铁3号线横岗车辆段上盖物业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配套等58个工程(预)结算审计,审计金额合计13.97亿元,审计核减1.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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