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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方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持续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高为1100元/月,首次实现了全市统一标准。向48家企业追回垫付欠薪651万元。畅通劳动保障信访渠道,全市受理来信来访7.83万宗(件)、14.7万人次。妥善处理重大集体访260宗,涉及1.65万人次。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非法入境非法就业外国人以及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等9次专项执法活动。妥善处理了富士康、盐田港物流、爱普生等企业的加薪停工事件。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实现了监察执法的全程信息化和实时监控。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法院对仲裁案件的撤裁率从10%大幅下降到3.5%。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0431宗,其中立案27453宗,办结27833宗,案外调解2978宗,当期结案率101.38%。

  三、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深建设者和失业人员就业。

第一季度:开展2010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检查考评;组织2011年“春风行动”和“南粤春暖”活动,全年为外来建设者提供“四免”服务。

第二季度:召开全市就业工作会议,部署2011年就业任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2011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召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完善农民工工作机制,布置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任务。组织青年见习推介活动,80至100家见习单位参加,提供1000个见习岗位;在深圳大学等6所院校组织我市高校校园招聘会。组织高校毕业生行业招聘会和民营企业周活动。

第三季度:理顺职能,明确事权划分,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一体化;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组织2场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有针对性地提供包括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测评等服务;组织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

第四季度: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和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大会;在市内主要院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校园行活动;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贴力度,依托创业园、孵化园等现有基础,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的发展。

就业促进处

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市职业介绍中心

(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第一季度:推进《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和《失业保险条例》的修订。

第二季度: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修改完善医疗保险办法。

第三季度:制定社会保险服务规范,推进业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第四季度:探索建立社会保险诚信体系,建立社保基金财务分析系统,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个人账户管理系统。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三)提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第一季度:扩大参保人在社区就医优惠范围;

第二季度:扩大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实行个人账户家庭统筹;

第三季度: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扩大到门诊所有病种;

第四季度:将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记账范围。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四)加强企业社保基金征收。

全年完成367亿元。

第一季度:将今年的征收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分局,完成90亿元的企业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91亿元的企业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92亿元的企业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94亿元的企业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五)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季度:发布《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和《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组织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第二季度: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专项政策调研;组织博士后学术交流和项目推介活动,组织参加佛山博士后人才交流和科技项目洽谈会;开展鹏城杰出人才表彰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对10名鹏城杰出人才进行宣传表彰,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季度:开展高层次人才政策评估和任期考核工作,对逾千名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进行中期考核;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表彰活动。

第四季度:起草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政策并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开展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新方式;落实博士后生活补贴、科研项目资助等各项资助政策。

专业技术人员处

(六)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

第一季度:配合市委组织部进一步修改“孔雀计划”的配套政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认定标准》及《若干待遇》等文件。

第二季度:配合相关部门出台我市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孔雀计划”及配套政策”。

第三季度:在“孔雀计划”有关配套政策出台的基础上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申请、认定工作。

第四季度:在“孔雀计划”有关配套政策出台的基础上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申请、认定工作。

市外国专家局

(七)启动引进海外智力联络处工作。

第一季度:起草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管理办法。

第二季度:出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管理办法。

第三季度:在市政府批准的前提下,赴海外为我市引进海外智力联络处挂牌,启动联络处工作;同时进行政策宣传及2011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推介。

第四季度:全面开展联络处工作。

市外国专家局

(八)提升各类人员职业能力。

第一季度:组织试用期内公务员初任培训,在试用期结束前100%参加初任培训。

第二季度:会同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统筹使用培训补贴资金,制定更加完善科学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建立起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长效机制。

第三季度:做好技校学籍管理、毕业证书核发,国家助学金审核申请及发放工作,继续落实国家免学费政策。

第四季度:正式出台培训补贴文件,培训补贴达40万人,技工院校在校生达到3万人。鼓励企业和外来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全年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7000人次。

职业能力建设处

(九)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改革。

第一季度:统一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

第二季度:完成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务套转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检查认定工作。

第三季度:开展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

第四季度: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配套管理办法。

公务员管理处、职员与雇员管理处

工资福利处

(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第一季度:建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制度;各区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制定、发布、执行201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季度:着手制定2011年工资指导价位。

第三季度:协助推进信访工作向街道、社区延伸,完善网上信访平台,畅通信访渠道;推动建立12333咨询服务新型管理模式。

第四季度:2011年11月上旬至2012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在全市开展仲裁庭达标和星级仲裁庭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基层调解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劳动关系处

信访处、劳动人事仲裁院、劳动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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