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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八)公开政策性随迁申请审结时限。

目标:实行政策性随迁申请60个工作日审结。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公安分局人口科直接受理政策性随迁工作规范,并提出系统技术需求。

第二季度,原特区内4个公安分局正式执行二级审批,即政策性随迁申请由公安分局直接受理;宝安、龙岗、光明、坪山4个公安分局因辖区面积较大,仍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全局人口管理系统内部试行限时审结工作,并完成系统技术改造。

第三季度,缩短两类人员入户申请的审批时限:为配合我市引进人才政策和拥军工作,促进引进人才和随军人员家庭早日团聚,“双高”、随军人员家属随迁申请在公安分局户籍窗口直接受理,正常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审结(分局受理和审核5个工作日,市公安局审批5个工作日),并进行系统测试和磨合。

公开政策性随迁申请审结时限:老人投靠和其他夫妻、子女投靠的政策性随迁申请,正常材料由原来的“按年度计划安排办理,不设具体审结时限”的方式,改为60个工作日限时审结方式。

人口管理处

(九)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宣传。

目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治安防范宣传机制,普及防范知识与法制宣传,增强市民自我防范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防范建设。全力打造全民参与、层次多样、特点鲜明的治安防范宣传体系,努力提升市民的安全感,确保我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深圳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宣传相关工作实施意见》。

第二季度,建立、健全治安防范宣传机制。通过组织开展阶段性治安防范宣传工作,不断探索治安防范宣传融入日常工作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治安防范宣传长效机制。

第三季度,丰富市民治安防范知识,进一步提升治安防控能力。提高市民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入室盗窃、路面“两抢”、街头诈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识别力和应变力,广泛发动市民参与治安防范,营造人人自我防范、全民参与防范的氛围。

第四季度,在完善原有宣传方式的同时,创新治安防范宣传手段。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鼓励创新宣传手段,形成治安宣传的新局面。

治安巡警支队

(十)创新出入境服务形式。

目标:延长出入境窗口上班时间到周六,受理各种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方便市民办证出行。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各项制度建设以及软、硬件准备工作,并正式实施。

第二季度,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出入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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