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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深圳市教育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教育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承担综合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指导学校规范办学管理、实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指导协调学校设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助学贷款管理及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四)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外籍教师引进工作。

  (五)承担教育经费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承担指导监督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七)负责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等设施建设;参与协调教育系统学校建设工作。

  (八)指导各类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推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

  2010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描绘了深圳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蓝图,明确提出路线图和时间表。我市将承担三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一是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二是中小学课程改革,三是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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