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滨政字〔201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2006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实施《滨州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进程,为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涌现出一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市政府确定对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省政府表彰的邹平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授予无棣县人民政府等49个县(区)、乡镇政府和单位“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授予张庆升等20名同志全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给予记二等功奖励;授予朱伟等30名同志全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给予记三等功奖励;授予张福友等70名同志全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给予嘉奖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实施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中继续努力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各部门和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不断提高我市依法行政水平,为“两区”开发建设和顺利实现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名单(49个)
  无棣县人民政府
  惠民县人民政府
  滨城区秦皇台乡人民政府
  惠民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阳信县流坡坞镇人民政府
  无棣县埕口镇人民政府
  沾化县冯家镇人民政府
  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
  邹平县好生镇人民政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