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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六)继续增加教育投入,落实城市免费义务教育计划,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

  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相比较,我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有三大亮点,更多地惠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更好地体现了教育公平:一是增加免费项目,二是扩大免费对象范围,三是公、民办学校实行统一的免费补助标准。2010年全市累计拨付免费义务教育财政补助经费达4.31亿元,确保了此项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惠及全市54.65万名学生(其中非深户籍学生30.68万人)。

  (七)探索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新途径。

  对我市近年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进行了系统分析,撰写了《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参照香港先进经验和做法,吸收人大代表对我市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实施方案》,提出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按照“安全至上,控制风险,强化运营,拓宽渠道,提高收益”的要求,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有效保值增值,待方案报市政府通过后我委将抓紧实施。由于具有前瞻性的设想,方案获得财政部、省财政厅等上级部门的支持。

  (八)规范财经秩序,有序开展财政监督检查。

  我委组织全市26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2010年执业质量自查,还组织市本级预算单位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用款单位对500万元以上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我评价检查工作。在自查基础上,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及12家公司进行重点检查,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检查。对7家单位的1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检查,涉及财政资金32742.05万元。对会计监督检查违规单位共下发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以及移交函2份,签发了19份行政处罚告知书和6份整改通知书,并对处理、处罚情况进行了跟踪,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事项100%得到落实。我委对2010年检查的7个部门单位出具了评价检查报告书,收回财政违规资金45万元、结余资金21万元,节省财政资金100多万元。

  (九)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机制。

  经多次征求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采购中心意见并反复修改,2010年我委拟定了《深圳市市级政府采购单位责任制暂行办法》。通过发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形式,研究制定预选供应商制度等后续改进方案、商场提货等方式,印发了《关于实施竞价采购定标规则的意见》,并形成《跟标采购方案》草案。开展多轮调研,对供应商投诉的认定标准和财政部门处理的程序作出进一步的明确界定,制定出投诉处理中的规范性格式。提前完成拟定《政府采购投诉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规定》,获市政府审议通过并正式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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