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平台建设奖励机制。对通过省和国家认定的平台研发机构给予10-50万元不等的奖励;加大对由平台产生的各类科技成果奖励力度;对创新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按工作量给予奖励性补助;加强对平台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和支持平台申请专利,加大对平台申请专利的资助力度。
(三)积极开展引资、引智工作
1.依托技术和项目优势,积极开展引资融资。改善平台建设软硬件环境,依托平台技术成果优势,创建多层次、多方位的招商引资模式,吸引一批具有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和机构入驻平台,整合技术、资金和人才等生产要素,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孵化。
2.产学研合作,引进一批重大高技术成果。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通过十大科技平台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引进50项以上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并通过院(校)企合作实现产业化。
3.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以规划制订、制度建设、文化建设等为保障,引进和集聚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复合人才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通过定向培养、联合攻关、设立院士工作站等有效措施,团队式、捆邦式引进人才。鼓励以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形式激励、吸引各类人才参于平台建设。
(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氛围。出台相关政策,形成促进产学研合作,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迅速发展的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市科技局要加强与市经信委、财政局、人才办和各县(区)的联动,在资金投入、技术攻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设备配置等方面形成联合支持体系。综合运用媒体、网站和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发布平台建设特色、运行近况、科研成果等信息,扩大创新平台社会影响力。针对平台科技项目申报、成果转化、专利申请、科技合作与交流等业务,组织系列科技政策培训,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平台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
滨州市十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兆宏(副市长)
副组长:丁爱军(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纪思彬(市科技局局长)
王 力(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商秀丽(市发改委副主任)
常学锋(市经信委副主任)
曹玉斌(市科技局副局长)
景学江(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兴伦(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兆才(市海洋与渔业局调研员)
郭玉泉(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