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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快滨州市十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快滨州市十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滨政办发〔201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市科技局《关于加快滨州市十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滨州市十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意见
(市科技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为加快我市原始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适应“两区”开发建设需要,实现高效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按照“政府引导、整合共建、重点先行”的基本思路,建设10个具备公共科技服务、行业技术创新、区域产业创新的科技创新平台,带动促进全市基础研究开发能力、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和创业孵化能力的提高,全面增强我市科技竞争力,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重点建设。依据现阶段我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需求和我市现有科技平台资源基础,由政府部门整体规划,主动设计,分步实施,重点先行。围绕我市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筛选、整合一批创新资源,构建行业和区域创新载体示范样板。
  (二)政府引导,需求拉动。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功能,以制度环境建设和政府资金投入为引导,积极扶持平台建设。平台建设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联接可开放资源与自主创新服务需求,通过资源对外服务,保持平台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整合存量资源,优化增量配置。打破部门、地区和单位的界限,提高科技资源的共享性和利用率。通过改善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为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提供优质优惠的公共科技条件服务。
  (四)支撑发展,创新创业。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支撑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搭建产学研合作的桥梁,服务于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创新创业。
  二、主要任务目标
  (一)以增强平台服务功能、提升平台服务能力为核心,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创业要素对接畅通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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