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东莞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方案
为指导实施东莞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基础水信息的基准性调查。开展东莞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是为了全面查清我市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系统掌握我市江河湖泊开发治理保护状况,摸清经济社会用水状况,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建立东莞市基础水信息平台。水利普查以实现我市防洪调度决策、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环境防治与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信息目标,同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
二、普查时点
水利普查的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24时,时期为2011年度。凡2011年年末资料,如“2011年年末单位人员”等数据,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凡年度资料,如“2011年供水量”等数据,均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全年数据为准。
三、工作内容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按照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普查办”)的统一部署,东莞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积极配合省普查办,全面查清我市江河湖泊的基本情况。通过对全市江河湖泊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查清江河湖泊的数量及其分布,查清全市江河湖泊水文特征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