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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春运期间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春运期间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春运期间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2011年春运期间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工作方案

  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春运期间公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措施,杜绝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公路“三乱”行为,确保公路畅通。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实行“绿色通道”政策,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涉农惠农优惠政策,保障节日期间的运输通畅及物资供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要督促有关部门坚决落实好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决不允许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刁难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禁止向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违规收取通行费,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二)检查各类涉路检查站(点)的情况。凡未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审批的涉路检查站(点),要坚决予以撤除。除公安、交通、林业部门外,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公路上拦车检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其他临时性检查站,任务完成后要立即撤除。

  (三)检查涉路涉车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执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涉路涉车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随意拦截车辆检查,严禁以车辆超限超载为名乱罚款,严禁以目测为依据认定车辆超限超载,严禁以罚代卸、以罚代纠、没消除车辆违法行为而放行,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单独上路执法,严禁收费罚款不开票据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检查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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