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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积极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四)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卫生、财政部门要牵头制定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制定评价体系和项目考核方法,明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考核履行职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卫生、财政部门每季度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半年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每年7月和12月底分别向市政府报告项目进展和工作总结。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分配等方面的作用,考核结果要与镇街领导班子年度量化考核、拨付经费和资金补助挂钩,作为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注重群众参与考核评价,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示考核情况,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年度考核,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实施。各镇街要成立以镇长(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财政、卫生的领导为副组长,卫生、财政、社保、计生等部门和妇联、残联、医院、社卫中心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二)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紧密协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各镇街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保证镇级财政资金到位和人员到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三)加大宣传,督导落实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让广大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镇街要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逐步使居民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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