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项目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加强对健康档案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并实行计算机管理。
2010年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5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30%;2011年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50%。
(二)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常住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011年,面向全体常住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健康教育宣传信息与咨询服务,广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70%。
(三)儿童保健
为辖区内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011年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5%、96%、90%以上。
(四)孕产妇保健
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2011年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均达到95%以上。
(五)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2011年底,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达70%以上。
(六)免疫规划
为辖区内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