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情况的通报
(东府〔2011〕6号)
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东莞市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东府办函〔2010〕41号)的要求,市政务公开考核小组于2010年8至10月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在各镇街、各部门对本单位三年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上报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市政务公开考核组分赴32个镇街、43个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核。经综合评定,石龙镇、南城街道办、麻涌镇等11个镇街,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13个单位为优秀,莞城街道办、虎门镇、东城街道办等21个镇街,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30个单位为良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考核情况看,各镇街、各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普遍成立领导机构,利用多种载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大部分镇街和部门相应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协调,各科室设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本科室公开资料,并做好本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也相应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市国税局成立市局和各基层分局两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有效推动全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相当部分镇街和部门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国土资源局在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制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和具体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