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制定数据采集标准、组织系统实施,启动系统试运行。根据我市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进度,适时完成监察系统建设。
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根据系统监察需求,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启动系统试运行。
市电子政务办任务:做好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监察系统的对接相关工作。
6、重点项目电子监察系统
围绕重点项目审批过程监察为主,主要体现在时限监察,同时进一步提升综合监察功能。
第一阶段,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开发。2011年3月底前完成。
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梳理重点项目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提出电子监察需求。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完成系统软件开发工作。
市发改局任务:梳理重点项目审批流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确定审批节点和牵头负责部门、协办部门,确定各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规范工作程序,确定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范围。
第二阶段,制定数据采集标准、组织系统实施,启动系统试运行。2011年6月底前完成。
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根据系统监察需求,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启动系统试运行。将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环节纳入监察,根据重点项目流程梳理进度及管理系统建设情况,逐步拓展监察功能。
市发改局任务:做好重点项目流程梳理和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项目信息录入监察系统工作。
7、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
根据我市自由裁量权梳理工作进度,逐步推进系统建设工作,建成全面覆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面、实时、全程电子监察。
第一阶段,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开发。2011年5月底前完成。
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提出电子监察需求。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完成系统软件开发工作。
市法制局任务: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审核。
负有行政执法及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市直部门任务:对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梳理,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第二阶段,制定数据采集标准、组织系统实施,启动系统试运行。2011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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