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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使用省统一系统的功能模块,对投诉件的处理过程进行电子监察;组织协调市各行政部门做好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垂直办理工作流程;搞好用户操作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保证按省的要求将省、市部门间垂直办理行政效能投诉的情况纳入系统监察。

  市直部门与所属镇(街道)对口部门行政效能投诉处理业务的垂直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根据省的要求和进度逐步推进。

  2、党务公开、厂务公开电子纪检监察2个子系统

  建设党务公开、厂务公开2个子系统,实现省、市、镇、村四级联网监察,着重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便民性、真实性实施全程电子监察,对上述方面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将依据具体情况启动预警纠错、黄牌、红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实现对信息公开的全面监督。系统建设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部署。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按照省电子监察系统的要求,督促指导相关行政部门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

  市委组织部任务:确定党务公开纳入监察范围和公开目录,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市国资委任务:确定厂务公开纳入监察范围和公开目录,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厂务公开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系统实施,启动系统试运行。2011年3月底前完成。

  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按照省制定的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做好公开业务系统与监察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组织的培训工作,启动系统试运行。

  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任务: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公开信息接入监察系统工作。

  3、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电子监察2个子系统

  对全市各级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的拨付及落实情况实施电子监察,通过对资金申报、审批、验收等业务办理过程和资金下拨、使用进行监察,使项目申报、审批等业务办理过程和资金流向透明化、高效化,保障扶贫、救灾资金及时、安全到位。根据省的要求和进度分阶段完成系统建设。

  第一阶段,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成软件部署。

  市纪委、市监察局任务:按照省电子监察系统的要求,督促协调相关行政部门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

  市财政局任务:报送市拨付的扶贫、救灾资金分配方案、本市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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