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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20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广东省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粤纪发〔2010〕11号)要求,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开展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电子纪检监察系统第四期工程)建设工作。为了推动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综合平台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目标,综合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创新行政监察方式,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促进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权力配置和运行的监督;三是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实效,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不断推进和完善电子纪检监察工作。

  (三)工作目标

  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到2011年12月底,完成18个子系统的建设,建成统一系统管理、统一授权使用的综合型电子纪检监察平台。目前我市已建成了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村(居)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等4个子系统以及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本期建设任务:集成使用5个省集中建设子系统,2011年6月底前完成,基本实现省、市、镇、村四级联网监察;自行建设9个分级建设子系统,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基本实现省、市联网监察。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分工

  东莞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综合平台各子系统建设的需求方案,督促系统建设目标推进,制订业务规范;负责综合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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