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桑玉珍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协助甲热?洛桑丹增、德吉副主席工作。协调自治区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局、编译局、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物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残疾人联合会。联系自治区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分管屯垦办、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
王 维 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协助宫蒲光、多托副主席工作。协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厅、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粮食局、国税局,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联系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青年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李 秀 珍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协助孟德利副主席工作。协调自治区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地震局。联系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科学技术协会。协助秘书长分管政府办公厅党的建设工作。
叶 银 川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自治区信访局局长) 主持自治区信访局全面工作。协助李昭副主席工作。协调自治区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武警部队方面工作。
梁 建 平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协助郝鹏常务副主席工作。协调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办公室)、统计局、行政学院。联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分管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
斯朗尼玛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协助董明俊、丁业现副主席工作。协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旅游局、通信管理局。联系自治区总工会、驻藏各通信企业、电力工业企业。
梅 玉 宝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协助邓小刚副主席工作。协调自治区商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拉萨海关、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公司西藏分公司)。联系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负责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文电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保密办公室。
韩 元 林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协助洛桑江村常务副主席工作。协调自治区民政厅、环境保护厅、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驻藏解放军部队、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征兵办公室。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秘书长外出期间交叉代管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