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社区矫正工作。按人均每年2800元标准落实经费,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省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新增安排280万元。
64、安置帮教工作。保障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和适当生活补助经费,使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在省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新增安排54万元。
65、食品药品农产品医疗器械等抽验检测经费。为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医疗器械等安全检测工作,根据市本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抽检任务,安排抽检经费,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检测给予补助。市财政新增安排300万元,总量达到1300万元。
--其他
66、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省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总量安排10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贴息等方式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67、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在省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新增安排400万元,总量达1200万元。
68、公共交通设施等建设。市财政新增安排10000万元,支持我市公共交通设施等建设,保障道路交通顺畅和市民出行。
69、人工煤气置换天然气及价格补贴。市财政新增安排1500万元,对人工煤气置换天然气及天然气调价进行补贴。
70、集贸市场提升改造。2011年计划改造18家集贸市场,市财政新增安排135万元,总量达到810万元,县(区)财政新增安排135万元。
五、工作要求
第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2011年公共财政政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集中精干人员加强研究,明确政策,把握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
第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项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直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拟订,市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抓紧报市政府审批,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各县(区)要按照总体要求,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和配套措施,做实做细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精细操作,确保各项政策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