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我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 主要工作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任务的通知
(东府办〔2011〕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现将《东莞市“四年大发展”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东莞市“四年大发展”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和《东莞市“四年大发展”重大项目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是国家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委、省政府着力主抓的中心工作,是推动珠三角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意义十分重大。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粤办发[2010]28号),2010年10月11日,我市出台了《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东委办发[2010]15号),全面部署了我市实现“四年大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我市“四年大发展”主要工作、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是我市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其中,主要指标是省确定的考核指标。落实这些目标任务,事关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对于我市推进转型升级,推动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建设幸福东莞,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今年是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第三年,完成我市“四年大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为统领,重点围绕我市“四年大发展”的主要工作、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狠抓落实,努力将我市的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镇街、各部门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好工作责任,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对每一项工作,都要提出明确的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推动工作落实提供强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