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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方案

西宁市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宁政办[2011]129号)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全民健身的行政法规,对促进公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中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做好全市全民健身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王 绚 副市长

  副主任:柴禄泮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管新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范永福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王总宏 西宁晚报社社长

  陶品贤 市文明办主任

  王金海 市老龄委主任

  许国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薛建华 市教育局局长

  汪江川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黄树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战坡 市民政局局长

  陈兆超 市财政局局长

  郭力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包维珍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森林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何 灿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石 鑫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李晓舸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卫华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张福军 市林业局局长

  苏磊红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浩年 市卫生局局长

  赵宁军 市旅游局局长

  周德成 市体育局局长

  甘德存 市体育局副局长

  谢宏芳 市体育局副局长

  万建英 市工商局局长

  尹吉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黄俊玉 市总工会副主席

  赵 冬 团市委书记

  李 莉 市妇联主席

  马世雄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李志坚 市残联理事长

  韩生才 城东区政府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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