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项经费,筹建消防宣教基地,全面推广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可通过向中介机构采购培训服务,或自行建立培训师资队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各村(社区)、社会单位利用广东消防网网络培训学院滚动开展“百千万十万”培训工程;同时要组织本级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指导派出所、村(居)委会和物业管理等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各园区管委会参照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结合园区实际开展好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
六、工作步骤
2011年“百千万十万”培训工程按创立模式、全面实施、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一)创立模式阶段。从2011年1月10日至3月30日,结合我市“防火墙”工程试点工作,在东城、南城、莞城、万江四个街道初步完成“百千万十万”培训工程。其中,“两长”(住宅小区楼长和社区街长)、“两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镇街、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两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教员和消防安全巡查员)、“两室”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培训室)以及“两网”管理人员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e网管理和消防知识技能e网培训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消防培训中介机构的培训。
(二)全面实施阶段。从2011年4月1日至10月30日,各镇、管委会参考大城区四个街道的工作经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向中介机构采购培训、或自行建立培训师资队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组织各村(社区)、社会单位利用广东消防网网络培训学院培训等多种工作模式开展实施“百千万十万”培训工程。
(三)验收总结阶段。于2011年11月,由市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工作组对各镇(街)、管委会开展“百千万十万”培训工程进行验收考评,实施奖惩,并根据工作情况建立相关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长期性,理清思路,明确职责,把宣传培训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并结合《
消防法》的宣贯活动,迅速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