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审查。市年审办分组到部分收费单位进行重点审验(审查单位名单待定)。
2.处理。对年审中发现的违规收费及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处理中,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改、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区别情况,区别对待。对自审自纠自报的问题从宽处理;对不按要求完成自审自纠自报或屡审屡犯的收费单位,市年审办将对其进行专项检查,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总结。市年审办对全市收费综合年审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送省有关部门、市政府、各镇街以及有关部门。
四、组织领导
由市监察、物价、财政、审计、国税、地税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收费综合年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联系电话:22830673、22830672),负责对全市收费单位2010年度收费执行情况的综合审查工作。
附件:1.2010年度年审资料报送方法分类表
2.收费单位2010年度收费情况年审表(略)
3.收费单位2010年度收支情况年审表(略)
附件1:
2010年度年审资料报送方法分类表
一、直接向年审办报送年审资料的收费单位
1.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殡仪馆)
2.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3.市国土局(含地矿局/地价评估所/测绘队/土地交易中心/各国土分局)
4.市口岸局(含各货柜车检查场)
5.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6.市外事局
7.市档案局
8.市机关第一幼儿园
9.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10.市公安局(含收容教育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市报警中心/法医鉴定中心/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保安服务总公司)
11.市司法局
12.市公证处(含常平公证处/虎门公证处)
13.市律师协会(含各律师事务所)
14.市第一、二、三法院、中级法院
15.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16.东莞边防检查站
17.市财政局(会计科、会计协会、珠算协会)
18.市工商局(含各分局/各工商信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