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0年度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1〕4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0年度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东莞市2010年度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方案
根据《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和《东莞市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市决定对辖区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路桥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2010年度的收费及收费公示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年审。为使收费综合年审工作全面、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年审工作以加强收费动态管理、强化收费事后监管、规范收费行为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收费政策为标准。通过年审掌握收费单位有关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增强政策观念,规范收费行为,提高管理水平,遏制乱收费行为,减轻社会负担,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营造理想环境。
二、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
我市辖区内于2010年9月30日(含)之前,经物价部门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路桥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收费单位(含市属单位及其基层单位,中央、省驻莞有关单位)均列入此次收费综合年审范围。2010年10月1日后首次经批准设立收费项目的收费单位暂不列入本次年审范围。本次年审主要审查2010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至2009年度。
(二)内容
1.是否按规定领取收费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年审、变更或注销手续;
2.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
3.是否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是否按规定实施收费优惠政策,是否落实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明令降低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