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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试点期末的节水目标是: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由现状7.13 m3/万元降到6.49 m3/万元。

  4、生活节水目标

  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目标,重点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减少输配水、用水环节的跑冒滴漏,全面普查用水器具,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技术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城市水价改革步伐,逐步提高水价,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2012年城镇生活节水的目标是: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净定额控制在188L/P·d;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净定额控制在155 L/P·d;供水管网漏损率由现状的13.5%降低到12.0%;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5%;城镇居民用水户装表率达到100%。

  5、农业节水目标

  试点期末2012年东莞市农业节水的目标与控制指标是: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重由目前的5%达到20%以上;水田综合灌溉水利用系数从2007年的0.54提高至0.56,综合亩均毛灌溉定额由每亩1025 m3降到975 m3;菜田综合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54提高至0.56,综合亩均毛灌溉定额由每亩1222 m3降到1171 m3;水浇地综合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54提高至0.56,综合亩均毛灌溉定额由每亩303 m3降到289 m3;农民节水意识得到一定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水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实行城镇与农村、地表水与地下水、取水、用水、排水以及污水处理等水务一体化管理。

  (二)建立初始用水权分配机制,明晰初始用水权;初步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制度,规范用水权交易;建立水资源的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的水价形成机制。完成一系列专题研究,为节水型社会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理论基础。

  (三)调整经济结构,降低高耗水工业比例,提高节水治污新技术、新工艺的普及率。

  (四)完成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管网建设项目、东莞市运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项目共4项节水重点工程及各行业节水示范工程建设。

  (五)全面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六)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验总结与自评估。

  三、总体部署

  (一)建立东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机构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的大力支持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为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卓有成效,市、镇两级政府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办公室,同时建立由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技术顾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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