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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六、严格控制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全面清理现有的国际会议和各类涉外论坛,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节会、研讨会、论坛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规范实施。严格控制在省内举办国际会议的总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申办或承诺。凡不符合规定、无实质性内容的国际会议一律不得举办或承办。确有必要召开的国际会议,原则上不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政要或前政要出席。除有特殊需要外,暂停举办新的综合性涉外论坛,效果不明显的涉外论坛一律不再举办,没有必要机制化的坚决不搞机制化。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等活动,严格执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各类活动的有关规定。举办地方性的庆典活动须经省委或省政府审批,必要时报党中央或国务院审批。进一步加强对行业性和专业性展览、研讨会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

  七、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坚持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差旅、会议、培训的数量和规模。无实质内容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尽可能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避免层层开会。继续推行完善定点管理制度,努力节约经费支出。实行会议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准召开。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召开的会议,严格报批程序。推行会议费包干制度,严格控制会期和参加会议的人数,一律不准宴请,不准发放纪念品。大力减少发文数量,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的不再印发文件。大力节约水电油费用支出,积极开展节能节水改造,推行资源消耗定额管理。省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要努力实现2011年用电、用水、用油比2010年下降2%。

  八、继续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2011年起,党政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除因无房办公、危房重建、灾后重建、城市规划调整等确有必要新上办公楼项目外,现有办公用房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一律不得新建、迁建、扩建或购置办公楼。党政机关新建、扩建、维修改造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禁以“学院”等名义兴办培训机构、建设楼堂馆所。严格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规范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财政资金安排,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性资金建设办公楼的,在申报项目时须出具财政部门对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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