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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1年山东(疏勒县)商品展销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1年山东(疏勒县)商品展销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
  现将《2011年山东(疏勒县)商品展销会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1年山东(疏勒县)商品展销会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山东(疏勒县)商品展销会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1号)要求,特制定2011年山东(疏勒县)商品展销会实施方案如下:
  一、展览时间
  第一阶段:2011年6月28日-7月2日
  第二阶段:2011年7月3日-12月25日
  二、展览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山东商品展销暨物流中心
  三、承办单位
  山东百特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四、展区设置
  展区由1号展厅和2号展厅组成。
  1号展厅分为综合区和行业区。综合区通过实物、图片、多媒体等方式全面展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及援疆概况。行业区展位89个,其中纺织服装区展位25个,日用消费品区展位16个,机电产品区展位16个,五矿化工区展位16个,食品农产品区展位16个,以图片展示为主,配以多媒体演示,辅助部分实物。
  2号展厅设展位(3米×3米)176个,分为建材区、五金区、工具区和家具区,以实物展出为主,辅以文字和图片。2号展厅可供我省使用展位116个,其中东营、济宁、泰安和日照等四个援疆市每市展位16个,青岛、济南等其它13市每市展位4个。根据本地产业结构各市选择各展区展位需求数量。
  各市展位分配方案见附件1。
  五、参展企业
  1号展厅行业区参展企业以各市知名品牌企业为主,每家企业展位1个。
  2号展厅参展企业主要为各市建材、五金、工具和家具企业,每家企业展位最多不超过2个。
  企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2,参展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
  六、参展商品
  1号展厅行业区展品为机电产品、纺织服装、日用消费品、五矿化工和食品农产品。参展展品既要突出“三自三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又要适合喀什地区及周边国际市场需求。特别注意的是,食品农产品区实物为深加工产品,避免原料性产品。
  2号展厅参展商品主要是喀什当地开展安居富民和住房保障工程所急需的建材、五金、工具和家具,侧重在当地市场销售。
  各展区参展商品范围见附件4。
  七、展位搭建
  为更好地展示企业形象,省商务厅将对所有展位整体特装并配置基本展具。其中,将为1号展厅行业区参展企业统一制作形象展示板,展示板内容既可由参展企业自行设计,也可提供有关文字和图片资料由承办公司代为设计,企业形象展示板资料要求见附件5。根据展位效果图、展位位置和实际需要,参展企业可申请增配展具(费用自付)。
  请于4月10日后登录山东国际商务网“2011年山东(疏勒县)商品展销会”专栏下载各展区展位效果图和展位位置安排方案。
  八、展品运输
  企业展品由承办公司统一运输。请于5月10日前将展品运至济南。展品运输方案见附件6。
  九、展品布展
  企业展品由承办公司统一布展。根据参展企业要求,承办公司布展,展会开幕前参展人员可进行微调。参展企业布展要求见附件7。
  十、展团组织
  鉴于目前展馆周边食宿等配套设施尚不完善,除在展会第一阶段暨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期间组织企业人员现场参展外,其他时间由疏勒县政府具体负责展览事宜。
  展会第一阶段,省商务厅将组团参展,统一安排人员赴疆及在疆食、住、行等。各市至少1人率团参展。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参展费用
  企业展位费全免。每家企业免1.5立方米或200千克以内展品运费(济南-疏勒),超出部分费用自付。参展人员赴疆及在疆食、住、行等费用自付。具体费用另行通知。
  十二、展会宣传
  为扩大展会影响力,更加全面、有效的展示和推介我省企业和产品,省商务厅将在山东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上举办“2011年山东(疏勒县)商品展销会网上同期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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