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牵头的立项手续节点上,在市政府同意项目建议书之后,并联市规划局的选址意见书、市国土局的土地预审、市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本部门的节能评估审查、市地震局的地震安全评估、市财政局的资金来源证明,特殊项目同时并联市水务局的水土保持保护方案、市林业局的使用林地审批、市海洋与渔业局的用海预审等有关部门的审批事项等。本控制节点的审批办理时限为14个工作日。
2、市国土局牵头的土地手续节点上,在并联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市社保局的社保审核意见书后,完成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本控制节点的办理时限为18个工作日。
3、市规划局牵头的规划手续节点上,并联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本控制节点的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
4、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牵头的施工许可手续节点上,在市地震局的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审查以及市公路局的跨越国省道审查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后,并联市本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以及市财政局的概算总投资审查,然后并联本部门的施工图审查备案、市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公安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市财政局的最高限价审核以及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城管局等部门的相应设计审查等后,进入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在项目完成招标后之后,再并联市社保局的工伤保险以及市住建局的合同及保函备案。本控制节点的办理时限为46个工作日。
财政投资重点项目所有控制节点的办理总时限为86个工作日(不含国家、省级部门以及市政府审批时间;不含公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含项目招投标所需时间;不含特殊项目办理其他规定手续所需时间)。
(二)社会投资重点项目
社会投资重点项目4个控制节点为土地手续、立项手续、规划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分别由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为节点牵头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办部门。各节点的并联审批内容如下:
1、市国土局牵头的土地手续节点上,并联市规划局的规划设计条件或选址意见书和市社保局的社保审核意见书,特殊项目需并联市林业局的使用林地审批。本控制节点的办理时限为11个工作日(不含国有土地招拍挂时间)。
2、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牵头的立项手续节点上,并联市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本部门的节能评估审查、市地震局的地震安全评估,特殊项目同时并联市水务局的水土保持保护方案审查、市海洋局的用海预审等。本控制节点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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