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响应全国外贸行业倡议活动。在109届广交会上向我省所有参展企业发放提升外贸商品质量倡议书,号召全体外贸企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我国以及出口目的国标准,全力提升外贸商品质量。各市组织本地外贸企业积极响应倡议活动,严格履行倡议内容,维护我省外贸商品良好形象。
(二)积极开展优质外贸商品海外推介活动。实施“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充分利用国际知名展会平台,推介我省优质出口企业和商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我省赴美国、英国等市场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海外推介活动。
(三)积极开展系列公共服务活动。在广交会、亚欧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要展会上向企业发放重点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手册,并成立外贸商品质量专项检查小组,对参展企业展出商品质量进行集中检查。举办“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培训和“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培训。组织企业参加农业部举办的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外贸知识培训。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提升外贸商品质量经验交流活动。在相关网站设立出口商品质量提升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进出口商品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认证等相关信息。
(四)积极开展重点市场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主要出口商品集散地和市场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提升外贸企业商品质量安全意识,维护良好的外贸商品生产经营环境。
(五)积极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培育一批优质外贸出口企业典型,引导企业强化品牌意识,鼓励租品牌、买品牌、创品牌,支持企业获得国际商标注册、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等国际认证。
(六)大力推进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培育一批机电、轻工、纺织服装、化工、医药等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打造一批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创新基地,形成一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
(七)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新闻发布、开设专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项活动进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山东省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山东省质量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商务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青岛海关、省工商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外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