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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限时办结。各承办单位对咨询、建议类事项,应在3-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求助类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在上述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应在办理时限届满前向督查中心提交延长办理时限申请,并注明承诺的办结时限以及延长时限的依据和理由,经督查中心同意后,告知诉求人。

  (四)监督检查。督查中心对承办单位超过办理期限又未报告说明理由的,应向该单位及时发出《催办通知书》,抄送单位分管领导,仍未回复的,将书面通报批评。督查中心对承办单位办结的电子工单,应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回访,其中,市领导批办件由督查中心人员进行回访,其他电子工单由接线员进行回访。回访时应征求诉求人对承办单位办理结果和满意度的意见,并作为考核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依据。市直各部门(单位)热线办理情况纳入人民满意机关考核。

  四、组织架构

  (一)政府服务热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政府成立“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政府服务热线的指挥决策工作。政府服务热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二)督查中心。督查中心为政府服务热线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政府服务热线承办单位和运营商,推进政务信息知识库建设,组织开展有关培训,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

  (三)承办单位。在原有市长公开电话承办单位网络体系基础上,建立政府服务热线承办单位网络,承办单位主要包含:各市(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共74家(详细名单附后)。承办单位要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门处室和人员负责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认真办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群众反映的问题,主动向督查中心提供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及时更新知识库,协助督查中心做好呼叫中心接线员的业务培训中心。

  (四)呼叫中心。呼叫中心负责接听群众来电,受理群众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协助督查中心做好群众来电办理的督查工作。呼叫中心由“12345”一级平台和现有各部门(单位)的服务热线二级平台组成,各部门(单位)服务热线接收的涉及跨地区、跨部门办理事项均要通过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转办,由督查中心负责督办。呼叫中心的建设采取服务外包方式,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委托有资质的运营商管理。运营商负责提供办公场所,购置软硬件设备,招聘接线员和日常运行的维护管理,根据热线呼叫量,及时调整座席数,实行24小时人工接听,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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