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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的实施意见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整合现有政府服务热线资源,推进市长公开电话平台建设,进一步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稳定大局,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诉求作为第一使命,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听民情、解民困、分民忧,积极打造“12345,有事找政府”服务品牌,努力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热线的功能和作用。

  二、建设目标

  政府服务热线以“12345”作为统一对外号码,整合现有市直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热线(110、119、120等报警救助电话除外),逐步建立各市(区)政府服务热线分中心,形成一号牵头,多线联动,24小时受理,一站式公共热线服务体系;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基础,建立“12345”政府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对群众来电的接受、办理和反馈情况全过程公开,实行网上电子监察和通报;增设与市长信箱的链接,设立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栏目,开辟留言版块,通过望海楼论坛与网民互动交流;拓展政府服务热线功能,除电话、互联网外,增加手机短信和WAP版服务功能,群众可通过手机直接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均由“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统一受理。受理事项主要包括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四种类型。非受理事项主要有:涉及非泰州市行政管辖区域的事项;涉及“110、119、120”报警救助事项;涉及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反映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等。对群众反映的非受理事项,首接人员应做好解释、接转或告知相关办理部门联系方式等工作。

  (二)分类处理。对受理的咨询类事项,接线员应依据知识库直接答复,无法答复的咨询及其他类型事项,应通过三方通话、派发电子工单等方式立即转交给承办单位答复和办理。承办单位应每天登录政府服务热线网站,及时签收办理电子工单,经审核不属于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电子工单,应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2个工作日内退回督查中心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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