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考核内容
| 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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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
| (1)完成服务业增加值增幅指标。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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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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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指标。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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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服务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幅指标。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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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成服务业税收收入增幅指标。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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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工程
| 集聚区
| 完成服务业集聚区入库税收增长2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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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
| (1)建立服务业动态监测网络,按期报送企业运行情况报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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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扶持重点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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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 (1)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进度,按时完成市重点考核项目投资计划。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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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上报服务业重点考核项目月报表。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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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全市对外招商活动,完成招商目标。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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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分离
| 制订落实推进工贸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计划和措施,按时上报报表,全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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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工作
| (1)编制年度服务业发展计划,制定考核办法,进行服务业目标考核。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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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期报送服务业统计报表,按季分析服务业发展情况,并于季后5日内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分析材料。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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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服务业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全年完成并上报调研报告4篇。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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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成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工作。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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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内每新增1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0.5分,每新增1家省级服务业百强企业加0.2分,每新增1个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加0.1分。
调研报告被国家、省、市刊物刊用,每篇文章分别加0.3分、0.2分、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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