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管理水平,更好的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等方面的作用,经研究,对《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泰政办发〔2009〕83号)进行调整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详见附件)。
二、考评内容
(一)动态信息。各市(区)、各部门要主动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取得的重要进展、举办的重大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发布的重要通知公告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动态信息的报送要符合《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基本要求》。被市政府门户网站“泰州要闻”采用每条计4分,被“部门动态”和“市区动态”采用每条计2分,被“图片新闻”采用每条计6分。经由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计8分。
(二)专题专栏。各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以及公众关注的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热点专题栏目建设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或共建专题栏目。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专题每个计10分,在专题栏目内发布的信息每条计1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要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及时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每条计2分。
(四)依申请公开。各部门要按照《泰州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对“依申请公开”栏目的受理事项及时处理,超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及时联系,告知原因,提出处置建议。未按时答复的,一次扣20分。
(五)在线访谈。各部门负责人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举办在线访谈,由市政府门户网站根据各部门报送的计划统筹安排,开展一次计20分。访谈现场未答复完的问题,访谈结束后要在望海楼论坛“民生回音壁”栏目里进行后续解答,完成解答任务的,再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