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级机关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11年市级机关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细则,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各项工作。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1年市级机关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考核细则
指 标
| 序号
| 分值
| 计 分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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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10分
| 1
| 3
| 把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列入部门全年重要工作,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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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有专门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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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落实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各项工作制度,并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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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
| 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上网运行督促检查不力,多项权力不在网上运行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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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网上运行
50分
| 5
| 10
| 实际使用的行政权力数占在用行政权力数小于40%的扣8分,小于60%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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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发现一起行政权力网下办理、网上录入的扣1分,要求部门二次录入的行政权力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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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
| 行政处罚无正当理由不使用自由裁量标准的有一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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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
| 部门行政权力不在网上运行,经查实有一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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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
| 不按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办理,整个过程一人操作的,有一件扣1分;运行中应为分管领导操作,由他人代替的,有一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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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
| 出现基本信息录入不全、不按要求上传附件等办件质量不高问题的有一件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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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
| 审批内容简单,持否定意见没有说明理由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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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4
| 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强、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被群众投诉的,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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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
| 平时因责任心不强或工作不认真,被每月情况通报的,有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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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察20分
| 14
| 3
| 部门未明确电子监察工作人员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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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
| 网上监察人员每个工作日要登陆系统平台一次,处理相关事宜,每周少于三次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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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
| 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阶段性超期或异常的每件扣0.1分;整体超过承诺期限的每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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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5
| 市级监察平台交办的督办函,未认真调查,无处理结果的,每件扣1分;工作人员不及时处理,未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的每件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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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
| 投诉(咨询)未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的每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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