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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结合《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加快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十一五”期间,全市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优质资源不断扩大,实现了基本普及的目标。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办园体制、管理机制尚不完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幼儿园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等比较突出,师资素质和办园质量亟需提高,全市学前教育的发展与建设教育强市、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加快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教育强市、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迫切要求,是关注教育民生、推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是“十二五”时期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二、明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城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覆盖率提高到70%以上,市优质幼儿园达90%以上,省优质幼儿园达70%以上,学前教育的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办园、公办教师、财政投入的比例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不断提升,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质量优良、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学前三年教育体系。

  基本原则。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基本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广大群众享受较高水平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共同发展,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举办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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