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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级机关部门为企业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28

  人社局

  3.为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定期开展专场招聘、外出招聘、乡镇招聘等特色招聘会,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40场次;突出一手抓企业用工服务,一手抓外来人员服务管理,确保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年内

  29

  4.落实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自2011年1月起,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从22%调至21%;积极落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职业培训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增加就业岗位。

  年内

  30

  国土局

  1.对重大项目积极上争“点供”计划

  力争上争20个以上点供项目,用地计划6000亩以上,其中市区10个点供项目以上,用地计划2500亩以上。

  全年

  31

  2.积极为中小企业安排用地计划

  2011年,在有限的用地计划中安排5%用于建设标准厂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全年

  32

  住建局

  1.企业工程项目建设指导

  建立工业企业工程项目建设指导专家服务库,针对工业企业建设人才少的特点,为企业提供无偿服务。

  全年

  33

  2.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

  筹集公共租赁住房120套(间),解决部分企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年底

  34

  3.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集中为新建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服务,为企业已竣工工程补办相关手续。

  年底

  35

  规划局

  完善未批先建工业项目规划许可手续,为企业融资提供条件。

  排查梳理城市规划区内的未批先建工业项目,采取集中会办的方式,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妥善处理。对符合规划审批条件的项目,主动对接,帮助企业完善资料,补办规划许可手续;对不符合规划审批条件的项目,帮助企业解决未批先建工业项目在融资等方面遇到的困难,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10月前

  36

  城管局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一窗式”服务

  实行“城管部门统一受理,相关部门参与会审”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流转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

  4月

  37

  交通局

  1.为船舶交易搭建平台

  成立泰州市船舶交易中心,为全市航运企业、船主进行船舶交易提供平台,规范交易行为。

  上半年

  38

  2.积极推进港口建设

  帮助高港区永安作业区公用码头三期工程完善报批手续,争取年底开工建设;帮助城北物流园六号码头完成工程设计审查审批,完成项目开工有关手续。

  12月

  39

  商务局

  1.简化审批手续和材料

  属泰州市审批权限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对新设不涉及环境污染、不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控的外商投资项目,可实行并联审批,境外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可延期提供。

  6月前

  40

  2.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帮助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企业申请国家、省资金补助。

  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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