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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泰州市南山寺修复委员会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泰州市南山寺修复委员会的通知


海陵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南山寺佛教文化,加快推进凤城河风景区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泰州市南山寺修复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刘 励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钱 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宁 市旅游局局长、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马 林 市民宗局局长

  成 员:

  曹茂良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新闻办)主任、市文联党组书记

  朱应才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董维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葛新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邢秀华 市规划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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