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泰州市南山寺修复委员会的通知
海陵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南山寺佛教文化,加快推进凤城河风景区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泰州市南山寺修复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刘 励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钱 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宁 市旅游局局长、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马 林 市民宗局局长
成 员:
曹茂良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新闻办)主任、市文联党组书记
朱应才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董维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葛新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邢秀华 市规划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