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8 月15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务必于8月20日前将报名人数和考场设置表上报省统计局人事处。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考务管理
(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报考人员有关信息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工作,确保信息质量,及时上报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严格遵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件1)的规定,编制11位的准考证号码,杜绝准考证的重码、错码现象。各市代码见附件2。
(二)请各市于8月20日前将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1-88597886)。数据库格式和报送要求详见《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格式及报送办法》(附件3)。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错误填涂报名卡及有关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考试成绩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各市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
七、考试组织实施
(一)各市要认真贯彻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要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交接和保管工作,确保试卷安全,防止泄密事件发生。考试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值班时间从10月23日18点至24日18点。
(二)今年考试将继续使用考场情况记录卡,请各市工作人员仔细阅读记录卡上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做好指导监考人员正确使用(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卡的工作。考试结束后,要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卡,收齐答题卡,并将答题卡按照准考证号码顺序排列好,确认无误后与考场情况记录卡一起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因特殊情况需使用考试备用卷的,要事先征得省统计局人事处同意,并书面说明情况,在考试备用袋上方注明“启用”二字。10月25日前,各市将答题卡安全送交省统计局人事处(地址:济南市山大路16号,联系电话:0531-88903281)。
(三)各市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对《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肃考试纪律,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