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0〕105号 2010年5月12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根据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减电〔2010〕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重要意义
  四川汶川地震及青海玉树灾害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防灾减灾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目的是要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防灾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属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特别是洪涝、风雹、干旱等自然灾害,常常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全市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既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新形势下开展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迫切需要。各县(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活动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为“减灾从社区做起”。各地要紧紧围绕主题,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方式,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活动、防灾减灾科普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社区防灾减灾综合演练、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等一系列活动。
  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挑选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厂矿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活动,重点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各级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应急演练、专家讲座、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方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